根据我单位《2024年度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平台升级维护项目》项目工作需要,现采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确定该项技术服务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本次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省市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系统升级维护
2、预算金额:400,000.00元
3、最高限价:400,000.00元
4、采购需求:
1)完成2024年度省市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系统日常维护工作,主要包括对省市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系统进行日常的服务器自查、加强密码管理和信息平台漏洞检测等,保证网络系统和数据的安全运行,把系统故障降低到最低程度。
2)基于陕西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系统中2800余处雨量计,建立地质灾害普适型雨量监测数据库,将普适型监测雨量数据对接到省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系统。
3)基于陕西省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系统中900余处含水率计,建立普适型含水率监测数据库;基于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平台,建立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基本库和风险区巡查员调用库基本库,将含水率监测数据、隐患点的群测群防数据以及地质灾害风险区的巡查员数据对接到省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系统。
4)按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规范》丰富现有预警模型,提升省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的精度。
5)升级省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系统功能,主要包括图件制作、勾选图层显示、群发短信增加风险区巡查员、累计降雨统计、12379短信运维、雨量站点名称变更、一键分析优化等。
6)对接市级用户的需求,定制升级市级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系统。
7)开发省级冻融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系统,通过采购方协调,将气象部门的实况气温、预报气温、地温等数据对接到冻融预警系统,根据采购方提供的冻融地质灾害预警模型,系统能自动生成省级冻融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产品。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相应证明文件,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提供其法人身份证),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行为记录;
三、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26日17时(过期视为放弃此次服务)。
2.响应文件送达地点:请于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套)送至陕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西安市碑林区雁塔北路100号地矿局新办公楼6楼)。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项目基本情况中的合同履行期限为暂定合同履行期限,具体履行期限以谈判响应时间及合同签订时间核算为准;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微型企业采购。
七、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陕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陕西省地质灾害中心)
地址:西安市雁塔北路100号
联系方式:029-8785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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