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客观、严谨、高效的组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审查备案工作,本着从严要求,严格把关的原则,提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审查备案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对《方案》的会审、站内审查及归档工作进行统一规定,制定本要求。
一、评审前准备
按照省自然资源厅通知要求,做好会议前期筹备工作。会议审查前,依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指南》等相关要求,对《方案》编制依据进行初步审核,是否达到上会条件;对专家和市县主管部门的现场踏勘意见、矿山企业和编制单位提供的会审资料等进行审核。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省自然资源厅汇报解决。
二、评审会议的组织
协助省厅做好会务工作,会务人员由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室确定,分管领导、总工程师及副总工程师至少一人参加会议。主要对会议的流程、专家组审议的客观公正性进行把控,会议审查完成后及时向省自然资源厅汇报会议审查情况。
三、评审后的审核把关
编制单位将会议审查修改后的《方案》报送总站,总站根据《方案》起草《关于xxx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意见的报告》(以下简称《审查意见的报告》)向省自然资源厅报送。按照以下流程做好站内质量审核工作。
1.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室
审核《方案》是否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方案》报告、附图、附件是否齐全,完整。负责起草《审查意见的报告》。
2.分管副总工程师
对《方案》内容及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室审核意见进行再审核。
3.综合办公室
对《审查意见的报告》的文字及格式进行审核。
4.分管领导
对各审核内容及意见进行全面把关审核。
5.站领导
站领导审批。
四、评审后的资料归档
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室负责《方案》公告后的资料归档工作,包括行政公文首页纸及《审查意见的报告》的归档,审核报告、附图及附件的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是否达到归档要求等。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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